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所谓“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等等标语均强调行车安全,人有旦夕祸福,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怨天尤人无法解决问题,我们更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分为1至10级,伤残等级以及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需要专业的司法鉴定机关作出鉴定意见,后以实际医疗费用等以及鉴定意见为标准计算赔偿金额。以下为具体的赔偿项目: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由此可知,医疗费用以及后续治疗费用均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因此需要完整保存全部的票据、病历以及发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该项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时间按照实际住院时间计算,金额为100元/日。《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具体计算标准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伤残系数*x年。若存在多处伤残,则需乘以相应系数。《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的计算期间按照三期鉴定意见确定,一般按照每日50元计算。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但在实务中,需要补充受害人工作性质、缺勤记录等相关证据予以佐证。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此处护理期限应有三期鉴定意见,并以实际护理情况计算护理费用。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例65岁被扶养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具体结算方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65-60))*伤残系数/抚养义务人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按照伤残等级,每级伤残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不超过5000元。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主张交通费用亦需要完整保存相关票据。
女,太原理工大学毕业,现为陕西犀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自从业以来,任怡律师与团队律师合作,办理了多起民商事诉讼及非诉案件,涉及婚姻家事、劳动仲裁、民间借贷纠纷、建设工程纠纷、执行案件等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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