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网络上有消费者反映购买的黄金饰品非足金按足金售卖,称遇到“黄金刺客”。以足金耳饰为例,租金耳饰只有图案部分是足金,耳针和耳堵含金量较低,却依旧按足金售卖。涉事黄金店铺工作人员表示,不管一口价还是称重足金耳饰,该店耳堵和耳针都是900金,并非足金。
笔者针对上述情况将从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监管等多个法律角度结合相关法律条文进行深入分析,探讨涉事金店的法律责任及消费者在此类事件中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金店足金饰品时,有权了解饰品的材质、纯度等真实信息。如果金店未能如实告知饰品并非足金,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若金店所售足金饰品非足金,却以足金的价格出售,就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二、“足金饰品非足金”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哪些规定?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金店作为生产者和销售者,其足金饰品应当符合所标注的足金标准。金店的足金饰品实际含金量未达到标注的标准,就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可以对涉事金店责令整改,并进行行政处罚。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有权对金店的足金饰品进行抽查,如果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情况,应当依法处理,即对该金店进行包括罚款、责令召回不合格产品等处罚。消费者因购买了非足金的金店饰品而遭受的经济损失,金店应当予以赔偿,包括购买饰品的价款、检测费用、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等。金店以非足金饰品对外宣传为足金饰品,金店的虚假宣传行为存在明显欺诈,导致消费者受到诱导消费。消费者据此还可以主张金店支付消费者购买饰品的价款费用的三倍的惩罚性赔偿。相关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上述《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金店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如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召回不合格产品、吊销营业执照等。如果金店的行为严重到构成犯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三倍赔偿:即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金额。如果三倍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计算。此外,如果涉及因饰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遭受其他损失,如身体健康损害或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等,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要求赔偿时,消费者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检测报告、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与金店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金店足金饰品非足金的情况涉及多个法律领域,消费者在遭遇此类问题时,应当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涉事金店作为知名品牌,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信任和自身的品牌声誉。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珠宝行业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有序。
女,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90后新锐律师,犀首律师事务所首届“青星计划”入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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